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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25

来源:青冈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程茗珠

审核:王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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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在青冈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冈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景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以来的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及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全市检察工作目标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强化忠诚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一是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履行检察职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0人,提起公诉58人。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向扶贫联系点派驻3支工作队,选派7名干警与院里工作脱钩,驻村扶贫。同时全院还包扶贫困户148户,每月至少同所包扶贫困户对接2次,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急难忧问题。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案3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3件。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阶段,我院与相关部门共同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集中攻坚,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对涉恶犯罪提起公诉321人,实现了精准打击、有效打击、依法打击。三是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刀刃向内,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无死角。每名院领导联系2家民营企业进行多次走访,召开座谈会并建立联系点,针对防范和化解风险提出相关建议。与县工商联建立日常联系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牢记检察初心使命,积极打造“让人民放心”的民生检察。一是积极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地落细,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答复率均为100%二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依托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的有效平台,与教育主管部门合作设立模拟法庭。开展“五个一”禁毒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我院已有22名检察官受聘兼任全县40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讲座30余场。通过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在全县49所中小学、幼儿园以及16所私立幼儿园挂牌,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315人,并对涉及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三、优化法律监督布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批捕起诉衔接更紧密,审查把关更严格,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1148人,批准逮捕7183人,不批准逮捕466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21311人,提起公诉169230人,不起诉5666人。充分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13270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追加逮捕3人、提请抗诉1件,侦查活动监督5件,审判活动监督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在创新工作中以传统文化教育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觉醒,分别对县城4个社区、6个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传统文化延伸教育活动,2019年共进行传统文化教育11课时,受教育人员达1700余人次。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对民事审判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提请抗诉1件。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会战”活动,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开展“黑土地保护”“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乡镇密切沟通协调,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受理线索34件,立案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
        四、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一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在思路、理念和机制上与上级院相对应,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切实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放权不任性、监督不缺位,领导带头办案呈常态化趋势。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搭建阳光检务平台,先后组织了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促进检务公开。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坚持转作风强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按照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和总要求,周密组织部署、狠抓推进落实。院领导班子还带头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深刻检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整改取得成效。二是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精神支柱,不做虚功,自觉创新,确保一系列决策部署在我院落地落实。开展舆情风险点排查,坚决遏制各种错误思想炒作和蔓延。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效,形成了两微一端、专业报刊、社会媒体一体化宣传的大格局,龙剑网和“两微一端”每周有更新,龙剑网发布稿件106篇,微信公众号发布78篇,微博发布88篇,今日头条发布61篇,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结合主题教育的高质量开展,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部署完成了第三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和2019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职责调整的起步之年,也是检察机关开创法律监督新环境新风貌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青冈县人民检察院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大战大考中体现了青冈检察的使命担当。一是闻令而动,迅速投入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及时成立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基础上,全力投身到疫情防控斗争中,坚定不移把县委各项防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依法履职,突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严把政策关、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涉疫案件34人,其中:诈骗案件23人,妨碍公务11人。办理的马某某、朱某某诈骗案入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三是服从大局,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努力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守初心、担使命。严格落实县委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要求,组建了院疫情防控工作包保责任工作队,派出单体楼房疫情管控工作人员8人,居民楼小区疫情管控工作人员22人,规范开展防控点人员管控、防控宣传、疫情排查、秩序维护等工作,实现无冲卡事件、无漏管人员、无感染病例等“三无”目标。为加强监所在押人犯的疫情防控工作,2名驻所检察人员全天候驻所参与防控工作。为加强县内进城口疫情安检工作,抽调2名干警到青冈县进城卡点担任执勤人员,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青冈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需要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司法理念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特别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要求,办案方式方法需持续转变;三是“四大检察”开展得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法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下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青冈县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能力,以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和检察职能的充分履行,为全县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重点要做到五个坚定不移:
        一要坚定不移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中,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的思想行动上,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同党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统一。
        二要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工作要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作为,充分履职,进一步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坚决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发力、增进实效。做好公益诉讼和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重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要坚定不移强化检察监督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调整民事检察工作格局,进一步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更新行政检察监督理念,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做实做优、做强做大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完善检监衔接机制,继续服务反腐败工作。
        四要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加快完善机构职能体系,重新组建专业化办案队伍,优化职权配置,进一步优化“捕诉一体”办案质效,推动检察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逐渐成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强检察官专业团队建设,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和退出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好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三个作用”,完善好责权利相统一的检察人员管理体系。
        五坚定不移抓好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索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个永恒课题,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检察队伍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依靠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真挚的为民情怀、扎实的工作举措,坚决做好“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三篇大文章,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推动新时代青冈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青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附件
 
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1、四大检察:是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页第8行
2、十大业务:是指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十类检察业务。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页第8行
3、捕诉一体:是指由检察机关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4行
4、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9行
5、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21行
6、诉前检察建议:是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重要环节,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2行
7、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由线上网络平台和线下实体大厅组成,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线上网络平台涵盖12309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 和12309微信公众号等,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形成了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包括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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