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
时间:2019-03-13
来源:青冈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卞超
审核:王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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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青冈县人民检察院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已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打造法治青冈作出更大的贡献。
- 现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和监督。
- 举报通信地址:青冈县青冈镇立新街三委青冈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
- 邮 编:151600
- 举报电话:0455-32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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