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院 | 成功化解两起政企纠纷
时间:2020-12-30
来源:绥化市检察院龙剑网
录入:程茗珠
审核:王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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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行政争议案件时,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检察院从保护民营企业出发,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成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解决。近日,该院成功化解两起政企纠纷,获得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认可。
2020年6月,绥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院收到当事人甘某的申请监督材料。经详细了解得知,甘某2004年通过招商引资在安达市开办了一家牧业养殖场。2013年,养殖场附近建立了一个化工厂,养殖场的小鸡出现死亡,经过化验是因为化工厂污染原因,
2017年安达市政府划定了禁养区,甘某的养殖场也被划在禁养区内,2019年甘某得知养殖场在禁养区内,企业无法再进行养殖,便找到安达市政府申请搬迁补偿,但安达市政府一直没有给答复。养殖场于2020年4月将安达市政府起诉至绥化市中级法院。
第五检察部在主任任洪伟的带领下,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积极化解矛盾,经过反复联系,最终将此案化解,申请人甘某签订了行政和解协议书。目前,安达市政府已将此案交给安达开发区办理,开发区已经着手解决搬迁补偿问题。双方对目前案件进展均非常满意,甘某已同意撤回起诉。11月12日,甘某给绥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去了锦旗。
另一起纠纷也发生在2020年6月。当事人孙某向绥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提交了申请监督材料。第五检察部将孙某邀请到市检察院,经了解得知,孙某于2007年在安达市开办了一家种猪场,2017年安达市政府划定禁养区,种猪场被划在禁养区内,但安达市政府并未通知搬迁,并且告诉企业可以继续养殖。后来养殖场门前修建了铁路,根据动物防疫法,养殖场应距离铁路500米以上,现养殖场不符合此项规定,导致无法办理检疫,无法正常经营。养殖场找到安达市政府申请搬迁补偿,但安达政府一直没有给出回复。养殖场于2020年4月将安达市政府起诉至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洪伟组织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将此案化解,孙某签订了行政和解协议书。目前安达市政府已经着手解决搬迁补偿问题。双方对目前案件进展均非常满意,孙某已同意撤诉。近日,第五检察部收到了孙某赠送的锦旗。
这两起行政诉讼案的成功调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使当事人及民营企业感受了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同时也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